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叉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询比价采购公示
项目所在地: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工业大道577号
一、询比价条件
本询比价项目名称为: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叉车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已具备询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询比价。
二、项目概况和询比价范围:
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叉车设备采购项目范围:本询比价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询比价根据公司内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进行询比价采购。
三、采购清单及设备参数
1、本项目最高单价限10万元/辆,共计两辆。总费用最高限制金额2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中途运输费、调试等所有费用。
2、车辆配置明细见附件一。
四、报价人要求:
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叉车设备采购项目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五、报价保证金5000.00元。
(一)报价保证金由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取,银行收款资料如下:
开户名称: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彭山区青龙镇支行
账号:2313 0753 1910 0030 876
行号:10266570753
报价保证金需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汇款。(汇款时备注注明:报价保证金)
(二)报价保证金的退回时间及方式:
未中标单位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回,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中标单位“拒签合同 ”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签合同”是指明示不与询比价人签订合同及没有明示但不按照询比价文件、中标人的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询比价人签订合同。
2、中标公司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询比价人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询比价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询比价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询比价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信用行为列入公司黑名单。
3、报价人在报价活动中串通报价,报价文件、资质、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报价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六、标书文件需准备资料:
(一)资格性响应及采购承诺声明(附件二)。
(二)营业执照。
(三)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件三)。
(五)特殊资格相关材料(如涉及)。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鲜章
七、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询比价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报价人自行从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 公司官网下载(http://www.scysx.com.cn/)。
询比价答疑时间:从 2025年4月14日8时00分到2025年4月 16日 18时00分。
答疑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37693319
答疑文件接收邮箱:23047310@QQ.COM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工业大道北段 577 号。
询比价联系人:李先生
询比价联系方式:028-37693319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8时00分截止。
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晚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满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中标条件
符合报价条件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果最高分者弃权,则得分第二低者为中标单位,或废标后重新询比价。(详见附件四)
十一、其他
中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需在合同及安全施工合同全部签订后,方可进场作业。
四川渝三峡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


